第三十四节 - 金币的天堂-《龙骑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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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默似乎在提醒着金币某一个事实,即便金币不愿再承当骑士的坐骑,林默依然是一个可以空中作战的空骑战士,他语气一转:“而且这个世界充满了神奇,你看看吸住你的这个东西叫作起重电磁铁,虽然也是金属做的,但我垫了一层复合装甲,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金属最为坚固,还有叫作纳米的神奇材料,这一切,还仅仅是初及的东西,你别以为自由了就可以为所欲为,这个世界上能够轻易毁灭和禁锢你的东西多得不可想像。”

    “你骗我!你休想吓得住我,等我回到天空城,我一定会向长老会禀明,我的灵魂契约骑士不仅是个混蛋还是一个骗子,哈哈哈,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一头自由的金系巨龙啦!”金币发出怪异的嘶笑声,天空城是龙族高层聚集地,原形是一块不知道多少万年前从天外飞来的超巨型浮空陨石,拥有浮空之力,悬浮于高空之中,最终被龙族发现,修建成距地面上万丈的城市,俯瞰着地面苍生,也被龙族自视为骄傲。

    林默对这个脑筋仍没有转过弯来的家伙胡言乱语装作没听见,摇着头:“这里是另一个世界,不是我们原来的世界,这里没有天空城,龙族?东方的龙族长得可不是你这样,苗条多了。”他从边上的工具桌上拿出一台从基地里攒钱买到的军用笔记本电脑,按了几下,调出一张东方神龙的图片,递到金币身前不远处,接着道:“看见没?这里的一切,你都是没有见过的,我们那个世界哪里有这些东西!你还没醒悟过来吗?”

    “骗我,你就用力点骗吧,多编些话来骗我吧,这也是龙?看上去挺有气势,是没吃饱给饿的吧,你就继续骗你家龙大爷吧。”金币仍是死硬着不肯相信林默的话,现在的心情可是抓狂的紧。

    “唉!我怎么会是这么一头傻龙的骑士呢!”林默接着继续摇头,收起笔记本电脑,忽然掏了一个奇形怪状的金属丢向被吸在吸盘下的金币。

    自然而然的,依着金属巨龙的本能,这枚金属一眨眼就被毫不客气地融合进金币的身体。

    “咦?!”金币对送上门来的金属食物来者不拒,也不用担心会有毒,只要一接触到自己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就会立刻分解吸收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你,你刚才丢过来的是什么?好像有秘银的成份!”金币顾不得刚才还在对林默喊打喊杀,忽然兴奋地双目亮了起来,就算是加入人族的空骑军团,人类再奢侈也不可能拿珍贵的秘银来喂食金系巨龙,然而从刚才的金属里面它尝到了秘银的味道,而且纯度含量还不低,那股对天生以金属为食的金系巨龙形成特殊的致命诱惑气息,几乎要让灵魂都颤抖起来。

    “你再尝尝!”林默笑得有些诡异,却是照着金币的要求,又丢出了一个金属块,这一下就像是火上浇了油。

    “啊!这块又不一样,这,这里面是什么金属,龙神在上,我居然还有不知道的金属,我还要,还要!”金币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语气简直和饥渴地深闺怨妇没什么区别,它挣扎着昂起了头颅,林默丢过来的第二块金属竟然有从未尝过的味道,比秘银更加诱龙。

    本体已经是金系巨龙心核状态下的金币,金属特别是稀有金属对它的吸引力是致命的,虚弱到了极点的它对金属的渴求甚至压倒了要干掉林默。

    “呵呵,不好意思,没有了!”林默伸出双手作无可奈何状,脸上的表情却是虚伪的不能再虚伪,边上工具桌上摆得一堆颜色和形状各不相同的金属明显在提醒林默典型的口不对心,刚才林默就是从这一堆里的挑出来丢向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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