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四章 孙坚传(五)-《收集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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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83年——

    徐州,下邳。

    泰山郡郡丞诸葛珪前来下邳拜访,下邳县令孙坚亲自相陪,并与他一同乘车参观城池。

    时值晌午,城中大小街道甚是热闹,有铁匠铺热浪蒸腾,捶打锻造叮当声不绝,有食肆在门前摆一大锅不停搅拌,传出阵阵椒香,有陈列布匹绸缎的店铺,店家正与顾客讨价还价,有车马驿站,掌柜正指使活计卸货换马,还有不知做什么,疑似酒家的店铺,内有数名膀大腰圆的青壮大声谈笑。

    “君贡兄莫非未见过此等‘游侠行会’?”见诸葛珪一直注视那些青壮,孙坚主动解释道:“他们提出需要单独的交接委托场所,而那些酒家也乐得这些人不上门搅乱生意,双方一拍即合,我自是没有拦阻的道理。”

    “关于这点,我亦有所耳闻,不过许多城镇除了酒家及其掌柜外没有其它可用场所或负责此事之人,文台治下倒是先一步实行,可见治理有方。”诸葛珪赞道。

    “哈哈哈……君贡兄过誉。”孙坚应道。

    “不过,我看到不少兖州百姓在此行商,文台为何允许他们在集市之外开店?”诸葛珪信手指点了几家店铺:“若是因我之故而额外照顾,却大可不必。”

    孙坚摇头:“这却并非是看在君贡兄的面上,我不曾阻止的原因便是——朝廷并无法度规定商铺店面必须建在集市中。”

    “可是……哦?”诸葛珪欲言又止,思绪转动间似乎有所感悟。

    “自汉高祖的‘约法三章’以来,至‘九章’、‘六十律’,所规定的均为‘何罪需何罚’,却无‘何事必须如何去做’之规,在事件较为复杂时,主观则以《春秋》典故为准,除此之外,就只有陛下特发的‘令’以及当地长官所定下的‘科’”孙坚续道:“所以,在治下百姓行为不违刑律的情况下,我并不进行任何干涉。”

    “文台所为,颇有些道家‘无为而治’的意思,而这下邳虽然有些许混乱,但大抵仍在向好的方向发展。”诸葛珪赞了一句,而后话锋一转:“县城自可如此,但至郡、州,乃至一国,却无法依此执行,不知文台可有良策?”

    “为何无法依样执行?”孙坚瞪眼:“百姓自然希望生活变好,并愿意为之努力,我只需在他们想侵害他人时制止即可,高祖的‘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之法近四百年仍然适用。”

    “呵……想必和文台约定的,‘与泰山郡互通有无’之策,也是依照这种做法实施的罢。”诸葛珪不再较真,转移了话题道。

    “正是如此,”孙坚道:“我派遣人手修整了通向泰山郡的道路,并加派兵士巡逻,因为这条路线有利可图,即使我并未公布任何政令,有意于此的商人或游侠也会自行来往,还不会被上官斥责——不若我们这便去看看那条路?”

    “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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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邳县衙。

    由于诸葛珪是为“私事”而来,所以带着他九岁的儿子诸葛瑾,在他与孙坚一起参观城镇时,将其留在了县衙后宅。

    因吴蓉要照顾分别被取名为孙权和孙尚香的一对双胞儿女,便让与之同龄的孙策和周瑜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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