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处罚-《抗战之还我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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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我中华民国革命军军规,逃兵,该行何军法。”

    “以民国十九年军法类编规定,部队驻防期间非命令离开部队者,交师部一级军法处判处;战时非命令离开部队者,营团级主官有临阵处决之权。”梁文忠迅速回答道,迟疑片刻,咬咬牙加了一句:“部队移防期间,视通战时。”

    这一句,彻底宣判了逃兵们的死刑。

    “长官,我们不是怕累,是因为你处事不公,我们想回去找老部队。”有名近乎崩溃的士兵哭喊道。

    “所以,你们留下了我发给你们的大洋,所以你们认为可以和我刘浪两不相欠?”刘浪的语气平静如水,平静的让人有些害怕。

    “可是,你们不光是我刘浪的兵,还是独立团的兵,还是中国的兵,没有人可以不遵守军法。”刘浪的声音突然提高了八度。

    士兵不再辩解,只能默默的流泪。

    “长官,都是我周石屿的错,与弟兄们无关,他们都是听从我的命令跟我走的,要杀就杀我一个,请长官放过弟兄们,给他们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周石屿突然抬起头直勾勾的盯着刘浪,恳求道。

    周石屿已经对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再无其他奢求,心里此刻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胖子长官能留弟兄们一命,虽然这看起来也近乎于奢望。

    “周长官,要死大家一起死,要不是你把我从死人堆里背出来,我老赵早就死了,再死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长官,想去找老部队是我们大家伙儿一道商量的,有啥罪我们弟兄们一起顶了。”

    周石屿此话一说,逃兵们反倒先炸了锅,你一言我一语的替周石屿开脱起来。

    “周石屿,你认为我处事不公,是因为你招人未招满而将你降级使用,对也不对?”刘浪没直接回答少尉的恳求,反而问另一个话题。

    “是,我们是作战部队,应以作战指挥为主,用人有误,会害死更多的兄弟,我不想兄弟们陪着你白白的送死。”周石屿这会儿显然也是豁出去了,大声的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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